各班:
为做好我院2022-2023学年助学金的评定工作,根据《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学〔2019〕45号)(附件1)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原则
1.主动申请原则。需要资助的学生一般应主动提出申请。
2.差异性原则。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不同的学生的资助应体现梯度差异。困难程度较低的学生所获得的资助额一般不应高于困难程度高的学生,资助数额较大的资助项目应优先评定给困难程度高的学生。
3.救急优先原则。在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相近的情况下,更急迫需要帮助的学生优先得到资助,如遭受自然灾害等。
二、工作安排
1.我院2022-2023学年资助项目和名额情况见本通知附件2。
2.申请流程:
(1)校级助学金申请人须在11月25日中午12:00前登录学工系统 “助学金申请(秋季)”应用填写申请信息(https://xmuxg.xmu.edu.cn/app/168)。
(2)校级、院级助学金申请人须在11月25日下午14:30-17:30提交其他需报送的材料(申请材料、感谢信等)。
①纸质材料:交至到法学院C319办公室;
手写感谢信(具体要求参照附件5)务必认真对待,请各位同学认真撰写,表达对资助方的感谢。
②电子材料: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songleihuaa@126.com,标题处注明“姓名——XX助学金”,各文件名改为“姓名-材料名称”。(各项助学金要求不一,请各位同学参照附件3提交相关材料)
3.学院将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结果和各资助项目的具体要求(附件3)进行评定、审核。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主动提交申请(具体模板见附件4),学院按照资助原则进行统筹安排,审核学生申请材料,提交学院资助工作小组确定各类资助项目人选。
4.确定人选后将在班级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不涉及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学院工作联系人:宋磊华,电话:2181951。
中国福利双色球
2022年11月23日
附件材料包.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