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院)关于2023年我院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黄艺明 | 发布时间: 2023-03-11 | 阅读数:

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院)研究生:

2023年校庆期间,学校将评选颁发“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等42项校级奖学金,法学院(知产院)研究生可参评其中9项(含“三大奖”)。现将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相关评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奖励对象和分配指标数

1.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三大奖”)的申报名额

原则上各单位可分别申报1名本单位最优秀的博士生和硕士生作为“三大奖”候选人(各4名,全校共12名)。

2.其他面向全校评选的各类奖学金的申报名额

法学院(知产院)研究生可参评其中6项、共计18个推荐名额,名额分配按博士(博)、硕士(硕)单独列出(博士6名,硕士12名)。

各奖项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奖励对象和分配指标数见附件3附件4二、奖学金申报注意事项

1.相关奖项的兼得问题

(1)对2019级以前的学生(不含2019级):同一学年内,不得参评同一级别校级、院级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2)对2019级及以后的学生(含2019级):研究生在学制内原则上仅可获得一次“三大奖”,可多次获得其它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能重复使用);同一学年只能获得一次校级奖学金(“三大奖”及校外竞争性奖学金除外)且与国家奖学金不能兼得。

(3)获得过2022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22年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

(4)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参评2023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或2023年国家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校级奖学金(除“三大奖”之外)、院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不能同时兼得,校级奖学金(除“三大奖”之外)与院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

(6)如在今年校庆期间获评“国际学生奖学金”或“谢正赞奖学金”,不得再参与本次通知发布的其他校级奖学金评选。

(7)凡已获得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再参评这三项奖学金。

更多相关问题详见附件7《关于2023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说明》和附件8中的《中国福利双色球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2. 本次评选中,申请“三大奖”以学生入学以来在校期间所有综合表现参评;老生申请“三大奖”以外的其他校级奖学金以2021-2022学年表现情况参评(但科研成果不限学年,未在之前的奖学金评选中使用过即可);2022级研究生以入学以来在校期间表现参评。


三、各类奖学金评审办法

1.《我院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研〔2019〕51号)(2019级及以后学生参评适用)

2.《我院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修订稿)》(厦大研〔2013〕17号)(2019级以前学生参评适用)

3.学院评选推荐细则详见《中国福利双色球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4.各项奖学金的申报条件除需符合以上1、2、3点评审办法中规定的相应评奖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所申请奖学金具体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条件(详见附件1)。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评审办法中的评奖条件进行申报,部分校级奖学金奖项中有限制性条件(详见附件6,供参考)。


四、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清单及电子版文件命名要求

(1)XXX奖项申请表-姓名(纸质版+电子版,若同时申请“三大奖”与“其他校级奖学金”,请各提交一份相应材料,否则仅提交申请奖项相应材料即可;申请“其他校级奖学金”的同学,请与表格内写清所申请的具体奖项名称。)

(2)XXX奖项申报汇总表-姓名(电子版)

(3)姓名-学生成绩单(纸质版+电子版,一份即可)

(4)姓名-科研成果汇总表(纸质版需教秘签字)

(5)姓名-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包括但不限于:科研成果、志愿服务证明、社会实践证明、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奖学金获奖证书、竞赛获奖证书等材料)

(6)姓名-奖学金评定量表(纸质版+电子版)

(7)姓名-奖学金申请诚信承诺书(纸质版)

(材料提交具体要求详见附件5,请务必认真对照相关要求提交相应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材料)

2.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及提交方式

(1)电子版奖学金相关申报材料请于3月14日(周二)下午17: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2)纸质版奖学金相关申报材料请于3月14日(周二)下午15:00-17:00提交至法学院519办公室。

邮箱地址xmulawscholarships@163.com
(邮件及申报材料压缩包统一命名格式:“2023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法学院/知产院+姓名+硕/博/专+年级专业+学号”,例:“2023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知产院+雪梅+专+2021法律硕士(非法学)+1292021*******”)


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材料,逾期恕不催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院研会学术部工作人员:

刘锦华,联系方式:17260629668;

李晓峰,联系方式:17872411361。

学校相关通知请至以下网站查询:

关于2023年校庆期间部分项目奖学金评选的通知:https://xsc.xmu.edu.cn/info/1027/27991.htm

 2023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附件.zip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组

202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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