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秋季学期我院赴港澳地区交换项目选拔通知

发布人: | 发布时间: 2024-03-08 | 阅读数:

为了让同学们体验港澳高校的多元文化环境,促进校际间人才培养及交流合作,我校将继续选派交换生于2024年秋季学期赴港澳地区交流学习。现将项目选拔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信息

香港大学

  • 学校介绍:

香港大学是香港的一所综合性国际化公立研究型大学,有亚洲“常春藤”之称。秉承“明德格物”的校训,是香港历史最悠久的高等教育机构。采用英语教学,学术研究与欧美国家教育对接,以培养“全人教育”为理念,多元化的培养学生个人素质、思维和整合信息的能力。香港大学以医学、商科、人文、政法等领域见长,在经济、金融、会计、生物医学、牙医、教育学、人文学科、法学、语言学、政治学与社会科学等领域展现出强劲科研实力。2024年QS世界大学排名26位,居香港高校的榜首。

  • 交换生名额:

10名/学年(仅秋季派出),每个院系可推荐2名

香港科技大学

  • 学校介绍:

香港科技大学是香港第一所研究型大学,该校以科技和商业管理为主、人文及社会科学并重,尤以商科和工科见长,在物理、工程、工商管理、生物科学及生物技术、环境及可持续发展等领域取得显著成就。2024年QS世界大学排名60位。

  • 交换生名额:

2名/学年(仅秋季派出),每个院系可推荐1名

香港理工大学

  • 学校介绍:

香港理工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的公立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香港第一所由政府资助、提供工科教育的院校。科研以应用为本,强调教育、科研及知识转移应以贡献社会为目标。2024年QS世界大学排名65位。

  • 交换生名额:

2名/秋季学期,每个院系可推荐1名(会计系可多推荐1名)

香港浸会大学

  • 学校介绍:

香港浸会大学,为香港八所重点公立大学之一,是一所立足国际的研究型博雅大学和文理型综合大学,以人文艺术学科见长,浸大传理学院久负盛名。2024年QS世界大学排名295位。

  • 交换生名额:

2名/学年(仅秋季派出),每个院系可推荐1名

澳门大学

  • 学校介绍:

澳门大学是一所国际化综合性公立大学,秉承“仁、义、礼、知、信”的校训,具有独特的教学模式和住宿式书院系统,是澳门首间获得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授予“教育功绩勋章”的高等院校。2024年QS世界大学排名254位。

  • 交换生名额:

3名/学年(仅秋季派出),每个院系可推荐1名

(更多项目信息请见附件)


二、申请条件

  • 申请对象:本科二、三年级

  • 交流期限:一学期(仅在名额有余的情况下允许申请交换期限延长至1学年)

  • 申请条件:专业成绩、英语水平优秀(详见附件)

  • 费用说明:

学费:免缴交流院校的学费,但需正常缴纳原属学校的学费

住宿费、膳食费:自费

  • 在港澳地区相关院校的选课计划需先报原所在院系审批

  • 交流结束取得成绩单后可以按照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相关规定转换学分

  • 港大、澳大可向对方学校申请奖学金,并由对方学校评定




三、选拔方式

1. 申请条件

我校二、三年级本科生,若申请在大四下学期赴外交换,须自行承担可能存在延毕的风险。

学习成绩优秀,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富有良好的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和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

愿意到各交流院校相关专业插班学习,期满后返回本校继续完成学业。

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承担往返旅费、交流期间生活费及其它费用。

2. 选拔办法

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在所在学院/研究院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院/研究院报名,各学院/研究院经过筛选并向学校台港澳办提交推荐名单,台港澳办不接受学生个人的直接报名申请。

各学院应严格按给定的名额推荐候选人。

各学院将推荐名单及申请材料送至学校台港澳办。台港澳办进行初步审核,材料合格者将参加我办与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组织的面试。

3. 申请材料

1)出境交流项目申请表 x 3 (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附件2,除最后一项“外事秘书备案”外,所有签字部分完成后提交

2)最新成绩单 x 3(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中文版)

3)英语水平能力证明 x 3(三份复印件)

4)考察情况说明 x 1(附件3,辅导员签字)


四、截止时间

申请此项目的同学,请于2024年3月12日(星期二)前将完整申请材料纸质版提交至法学院C203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获得项目正式录取的同学,务必在实际出国出境前,提前按“法学院学生出国(境)及线上国(境)外交流手续办理说明”/info/1156/20751.htm办理出国境手续。

交换生免缴交流院校的学费,但需正常缴纳原属学校的学费。

在交流院校的住宿费自付,交换生派出之前需按学校公寓办要求办理退宿或正常缴纳住宿费。

应自觉遵守交流院校的规定,原则上不得于交流院校学期结束前擅自提早返回,否则将无法取得交流成绩单并需承担相应后果。


 附件1:我院2024年秋季学期港澳校际交流项目一览表.xlsx

 附件2:我院学生出境交流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3:考察情况说明(模板).docx

 附件4:港澳地区院校交换申请简章.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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