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校际交流项目欧洲地区选拔通知(第二批) (2024-2025学年及2024秋季学期)

发布人: | 发布时间: 2024-03-15 | 阅读数:

为服务学校国际化战略,鼓励更多优秀学生出国交流学习,现进行我院校际交流欧洲地区2024-2025学年及2024秋季学期第二批交流项目通知。


一、申请项目:

请参见"附件1:2024-2025学年欧洲地区校际交流项目一览表"(第二批)

此次选拔的对象为2024-2025学年及2024秋季学期派出交流的学生。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需为我校正式注册大二、大三本科生或全日制硕士一、二年级,具体要求参看附件压缩包中的"项目一览表"。如申请者为研究生,则需征得学院及导师同意方可申请。(若学生申请在大四下学期出去交换,可能存在延毕的风险,须自行承担。因此请各位同学在报名时妥善安排自己的整体学习规划。)

2.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好。

3.申请人必须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富有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和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并能适应在新环境下的学习和生活。

4.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自行支付往返旅费、学习期间生活费、保险和医疗保险费及其它杂费。


三、选拔流程

1.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向所在学院/研究院报名,各学院/研究院经过筛选并向国际处提交推荐名单,国际处不接受学生个人直接报名申请。

2.各学院/研究院必须严格按给定的名额推荐候选人,超出限定推荐名额的,国际处将拒收材料;

3. 各学院将学生的申请材料及学院回执送至国际处。国际处将负责审核申请资料,英语成绩或GPA要求不达标的,国际处将拒收材料。材料合格者将参加我处与学生处、研究生院、教务处组织的面试,具体时间将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四、校内申请材料

1. 出国出境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2,除最后一项“外事秘书备案”外,所有签字完成后提交);

2. 最新成绩单(中文版)

3. 相关语言水平能力证明(复印件)

4. 考察情况说明(附件3,辅导员签字)


五、学院报名截止时间

申请此项目的同学,请于2024年3月25日(星期一)前将完整申请材料纸质版提交至法学院C203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六、友情提示:

获得项目正式录取的同学,务必在实际出国出境前,提前按“法学院学生出国(境)及线上国(境)外交流手续办理说明”/info/1156/20751.htm办理出国境手续。

有意参加交流项目的同学,请尽早办理护照;

欲报名有语言成绩要求的交换项目的同学,请确认满足相关成绩要求;(面试时优先考虑已有相应语言证明的同学。)

所有入选学生需经我校正式提名,请同学们勿私自盲目联系国(境)外高校负责人报名。


 附件1:2024-2025学年欧洲地区校际交流项目一览表(第二批).xlsx

 附件2:我院学生出国出境交流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3:考察情况说明(模板).docx

 Trier University - Fact Sheet 24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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